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casino plus

发布日期: 2024.08.13

教党〔2017〕40号

政策导读

2017年7月31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的规范要求,提出向高校放权、为人才松绑,创新高层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促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校人才制度体系和发展环境。

主要内容

一、强化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

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和政治引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学习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加大人才发展支持力度。完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实施重大建设工程和项目时,统筹安排人才开发培养经费。

着力造就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及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入实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

大力培养青年英才。完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计划、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加强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加强高校国际组织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层次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服务。

二、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引进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高层次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青年专门人才。

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更大力度实施海外引才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作用。坚持充分尊重、积极支持、放手使用的方针,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参与专业决策、领衔重大项目、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扩大对外交流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优化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

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把人才选聘考核政治关,引导高层次人才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楷模,成为学生锤炼品德、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完善分类评价体系。根据学科、类型和人才发展阶段,逐步完善体现中国特色、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

改进评价方式。科学设置考核评价周期和考核办法,激励高层次人才投身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完善同行评议制度,注重发挥“小同行”、国际同行评价作用。

四、创新高层次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的内部分配机制,绩效工资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健全人才荣誉表彰制度。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高校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分层次多样化高层次人才奖励体系。

推动完善人才社会保障。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人才及家庭在签证、住房、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促进高层次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支持高层次人才流动共享。鼓励高校在与科研机构、企业签署人才流动共享协议的基础上,通过协同创新、建立联合实验室、联合开展重大科研攻关等方式,实现人才资源优势互补。

加强高层次人才流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高校与人才的契约关系和法治意识,落实聘用合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流动。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在薪酬、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引导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流动。

六、加强人才工作组织领导

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健全党委领导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部署人才工作。

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高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

加强对人才的联系服务。开展高层次人才国情研修等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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